近日,加州發布針對兒童產品安全的修訂提案SB 1266,擬修訂《健康與安全法》中涉及環境健康部分與兒童產品安全相關的第108940和108941條以及添加第108942條。修訂提案將於2024年4月3日舉行聽證會,擬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執行。
現行法案禁止在商業中製造、銷售或分銷任何供三歲及以下兒童使用含有雙酚A的瓶子或杯子,如果該瓶子或杯子的主要設計目的是用於接觸供消費者使用的任何液體、食品或飲料。
修訂提案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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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修訂提案SB 1266 |
現行《健康與安全法》第108940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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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12歲及以下兒童喂養產品 |
3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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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吸吮、出牙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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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製物質 |
雙酚類物質 |
雙酚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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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AS(全氟或多氟烷基類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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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製要求 |
禁止,除非是暫時必需化學品* |
≤ 0.1pp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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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5.1.1 |
2013.7.1 |
*暫時必須化學品是指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化學品:
(1) 目前沒有更安全的化學替代品。
(2) 該化學品是產品發揮預期作用所必需的。
(3) 該化學品用於對社會健康、安全或功能至關重要的產品中。

